
近日,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座谈会在京召开。会议强调,着力提高网络育人能力,提升未成年人网络素养。这一要求精准点出了数字时代港联配资,网络素养在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,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过程中的重要性。
数据显示,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达1.96亿,互联网普及率高达97.3%。未成年人在享受网络带来的各种便利的同时,也是网络风险的易感群体,其面临的困惑早已超越“用不用网”的层面,而是延伸至“如何安全、文明、有效用网”的深层需求。这种高参与度背后,是双重风险的叠加,一方面,网络沉迷风险与视力下降、睡眠障碍等问题相伴而生;另一方面个人隐私泄露,网络欺凌、不良信息侵蚀等现象屡见不鲜。
超越“能否用网”的二元命题,构建起未成年人网络素养的法治防护网。相较于澳大利亚2025年12月10日起正式实施针对16岁以下人群的社交媒体禁令,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跳出了未成年人能否使用社交媒体的简单设问,而是构建起“安全使用+共同保护”的全方位治理框架。法规明确坚守“最有利于未成年人”原则,强调网络空间绝非未成年人的监管盲区,而是需通过制度刚性守护的网络公共空间;同时凸显社会共治理念,清晰界定家庭监护、学校教育、政府监管、平台履责与社会监督的角色边界,形成多方协同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合力。
法治为纲,我国以“安全使用+共同保护”治理框架护航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全面提升。《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》明确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原则要求与监督管理体制,构建了网络素养促进、网络沉迷防治等一系列配套制度。条例明确要求网络平台“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、权限管理、消费管理等功能”,从技术层面为未成年人划清用网边界,从源头为未成年人网络素养的培育扫清了障碍。从“权利保障、行为规范、监管责任”三个维度构建起制度防线港联配资,其核心要义并非限制上网,而是通过明确各方责任,为未成年人创造“有边界、有保障”的用网环境。当平台严格落实“青少年模式”,当算法推荐优先呈现正能量内容,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提升便有了坚实的环境支撑。
落地实践,多方聚力形成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培育的实践图景。如果说法治是提高未成年人网络素养的硬保障,那么以“@芽”计划为代表的公益实践就是其软支撑。2024年,中网联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专业委员会,会同有关单位,发起并实施“@芽”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公益行动计划,推出系列网络素养教育项目,通过线上线下融合的方式,构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立体防护网。线下,深入校园开展教育宣讲等活动普及网络安全知识;线上,通过网络素养教育课程等形式,覆盖百万青少年。这不仅开创了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新范式,更为《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》提供全新的实践样本。
协同聚力网络育人,共筑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培育新格局。长期以来,政府部门、网络平台、学校与家长等多元主体同向而行,合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社会环境,为提升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持续探索实践。以“清朗”系列专项行动为代表的措施,多年来持续净化网络生态,为青少年营造天朗气清的上网环境;各大网络平台主动履责,迭代升级青少年模式,积极遵循《移动互联网未成年人模式建设指南》,优化内容推荐算法,从源头过滤不良信息。学校开展未成年人网络素养课程,内容覆盖网暴防治、防沉迷教育等核心主题,网络素养课程体系日益健全,人工智能素养与数字技能教育同步推进。教学中引导学生规范网络语言表达、树立理性用网观念;广大家长则以身作则,摒弃“手机带娃”的粗放教育方式,与孩子共同制定家庭上网公约,家校携手为未成年人的数字成长保驾护航。
未成年人网络素养的培育非一日之功,需要久久为功的坚持与协同。将网络素养提升纳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总体规划;学校应坚守育人主阵地,让网络素养教育常态化、体系化;家长应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,用科学方法引导孩子健康用网;企业需要主动履责,以技术创新守护青少年上网安全;更需要全社会延续公益精神,凝聚起协同共治的强大合力。社会各界应延续“@芽”行动的公益精神,共同参与网络空间治理。
从《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》的法治护航,到“@芽”计划的公益赋能;从学校的课堂教学,到家庭的日常引导,各方力量的协同发力,正在为未成年人构建起一道“安全、文明、健康”的网络成长屏障。
(作者:杭孝平,系北京联合大学网络素养教育研究中心主任、教授,中网联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;刘欣然,系北京联合大学网络素养教育研究中心研究生)
来源:光明网港联配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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